关于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
2023-10-27 20:30:1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梁昕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60174

耒阳市人民政府

关于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

通  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、增强市民的人民防空意识和国防观念,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全市城区范围内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警报鸣放时间: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 日上午9时30分开始,到9时49分结束。

二、防空警报鸣放期间,全市城区生产、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正常进行。

特此通告。

耒阳市人民政府

2023年10月11日

责编:梁昕

来源:耒阳市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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